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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将推新机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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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将推新机制

发布日期:2021-01-04 作者: 点击:

在北京某区街道社区内,区消防救援支队与交通支队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行动。针对现场一辆长时间占用消防车通道,且经电话通知车主仍无法开走的私家车,执法人员启动“车辆清拖机制”,交警通知拖车公司将这辆私家车拖走,拖车费用由车主支付。

据悉,这是北京市将全面推行的消防和交管部门新建立的车辆清拖机制。该机制将指导督促社区居(村)委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组织和单位,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,发现有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通道上,通过当面告知或者拨打联系电话等方式,及时督促停放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道路上的车辆驶离。

对确实无法联系或者拒不改正的进行张贴告知单,限期24小时内驶离,24小时仍未驶离的,在做好现场记录和取证的情况下,报告消防支队。由消防支队根据《消防法》、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;对拒不改正的,按照处罚程序组织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车辆清拖,拖车费用将由车主承担。

消防车通道

知道多一点

《消防法》规定: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,对单位责令改正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对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,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
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、疏散通道,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,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,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。

市民发现有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,可以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45进行举报投诉。

您的地标有消防通道吗?您的地标是否都清晰清楚的标注禁止占用呢?您的车又有没有占用呢?无论作为管理者还是群众,我们的目的一致:消防通道,生命通道,请勿占用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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